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我成了龙妈 > 第120章 骑马与砍杀的境界

  “乒乒乓乓......”

  名为朝阳宫的大金字塔顶部花园,两柄三指宽的雪白剑刃在半空快速交击。

  一身重达65斤的亮银铠丝毫不影响巴利斯坦的敏捷的步伐,重心不变,身体前后左右来回滑动,他右手叉腰,只用不熟练的左手与丹妮对打。

  丹妮穿着褐色熟牛皮甲,双手握剑,几乎用与巴利斯坦一摸一样的步伐前移、后退、左右闪避。

  不过与巴利斯坦闲庭散步、姿态悠闲不同,她满头大汗,双手大剑每次击刺都几乎用尽她的全部力量。

  老队长只格挡,并不向她进攻,丹妮却尽量向对方的要害砍去。

  正式学剑的第一天,传奇骑士就严肃告诫她:“作为一名战士,特别是女战士,第一条需要明白的规则便是——出剑要狠辣,面对敌人时要直击要害。

  因为在真正的战场上,往往刹那间便等于一生。

  我见过太多少年有为的骑士,比武大会上获得满堂喝彩,却在战场上死在力量、速度、勇气、技巧、铠甲等都不如自己的敌人手中,全因为他正该痛下杀手时,有了一刹那畏缩。”

  “在院子里手持钝剑训练是一回事,将四尺长剑送入他人腹中,并看着对方眼中的光芒渐渐消失,却又是另一回事。

  在你成为我这样收发自如的战场老手前,最好养成见敌必灭的身体记忆,心中的恐惧只会催动你按照身体本能行事......这对敌人很残忍,可总比自己憋屈死掉要好。”他郑重教导她。

  老头子虽视骑士荣耀为生命,却一点儿也不迂腐,迂腐的人也活不到他这个年纪。

  完成挥剑训练后,便是两人对打练习,没有武侠小说中的武术套路。

  用老骑士的话说:只需用你最熟悉、也最舒服的动作,将剑锋送入对方要害即可,复杂的战场形势下,谁也无法保持训练场上的优雅姿势。

  然后老人画了一张人体结构图,教她那些地方是要害,攻击何处会一击毙命,何处会让敌人失去战斗力却不会死亡......

  很牛掰,在这个类似中世纪的时代,人体解剖图竟一点儿错漏也没有。

  老人说:学士们用人类尸体做实验的历史已经有几千年,这套‘要害攻击图’也并非我发明的。皇家图书馆收藏不少堕落学者的研究报告,历代御林铁卫观看后,用数百年时间总结出一套最高效的杀人剑技。

  嗯,堕落学者便是偷偷用活人做实验的学士。

  这种行为被人发现后,学城会剥夺他们的学士身份。

  丹妮可是外科医生来着,她学的特别快,往往还能举一反三,惊得老骑士直呼:简直如同雷加王子在世!

  不得不说,末代公主的这个身份还是非常有用的,如果她穿越成普通人,估计一辈子也接触不到最正统的骑士训练法。

  与巴利斯坦相比,连乔拉·莫尔蒙也成了从乡下出来的野骑士。

  “白骑士杀人技”分两步走,在丹妮快速掌握要害攻击点后,老人又开始教导她攻击铠甲的薄弱点。

  与莫尔蒙从熊岛教头那儿学的技巧有些不同,莫尔蒙通过对铠甲的了解,寻找可以被剑锋刺透的缝隙。

  当着莫尔蒙的面,老人似乎在教导丹妮,又似乎在向后辈传承白骑士的技巧,说:“铁甲并非不能刺穿,上一次9岁丹妮思不也凭借过人眼里与技巧,用巨熊自己的力量捅穿它的眉心?

  而每一位御林铁卫皆为当代最优秀的骑士,如果没有过人天赋,如何能称为‘最优秀’?

  对普通人堪称完美的铠甲,在力量、速度、技巧超凡的白骑士眼中,很可能到处都是破绽。

  嗯,即便某些人天资不足,也能靠装备变得超人一等。

  所以,对我们来说,寻找薄弱点的技巧与其他人不同。

  我们会结合对方铠甲厚度、要害攻击图、骑士自己的力量、当时的环境等等要素,在极短时间内判断出真正的破绽。”

  白骑士寻找敌人破绽的方法无比繁杂,而且无法用语言与文字尽数描述,丹妮只能在巴利斯坦这个大高手的带领下慢慢练级。

  “嘭——”

  又一次,丹妮的剑被磕飞,向老骑士摆摆手,示意今天就到这,她热的满脸通红,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喘气。

  白骑士弯腰捡起丹妮的剑,将两柄训练用的钝剑放回武器架,笑着道:“陛下,您的武技可真进展神速。半年前连剑都无法挥动,现在已快到‘如臂使指’的境界,也许都用不了两年,您便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

  “咕咚咕咚......”接过侍女多莉亚递过来的瓷瓶,丹妮一口气几乎喝下一公升带着点点腥气的纯牛奶。

  舒服地打了个嗝,丹妮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半年来高强度的训练加高能量的进补,她个头又向上窜了一截,都快一米七了,体重也增加了15斤。

  在魁尔斯时,15岁的丹妮1.65的个头,体重才75斤,稍微偏轻,现在才算正常状态。

  如今丹妮身材高挑,四肢修长,体态匀称,双臂有力,下盘稳定,步伐轻盈,小腹还有四块微微隆起的方块肌,是个充满勃勃生机的漂亮姑娘。

  丹妮放下瓷瓶,好奇道:“如臂使指的境界?剑术还有境界?我怎么没听乔拉爵士说过。”

  巴利斯坦一边把自己的大剑重新系在腰间搭扣上,一边说道:“那些北方人压根不重视剑术理论,能上战场,能砍死敌人,他们便满足了。

  口口相传的白骑士剑典中,剑术大致分为四个境界,如臂使指,举重若轻,举轻若重,心意体合一的超凡入圣。”

  “怎么个说法?”丹妮来了兴趣。

  “如臂使指,便是手中的剑成为手臂的一部分,心之所想,剑之所及,每一个动作都精准无比。”

  丹妮点点头,认可了他的说法。

  她现在也有那么点意思了,很奇妙的感觉:我可以准确击中视线看到的地方。

  就像.....大学时打篮球,有时候篮球刚出手便有种一定会进的感觉,然后篮球果然“唰”的一下,空心入网。

  不过那样的感觉很少有,几百次也难出现一次,不像现在,她几乎时刻有种“心之所想,剑之所及”的信心。

  “我的确有你说的那种感觉,第一阶段的人很多吗?”丹妮问。

  “不多,10名正规骑士难有一人达到这样的境界。”老头叹口气,语气复杂说,“只要能举起剑的人都可以挥剑砍击,可个人天赋与刻苦程度限制大多数人更进一步。”

  丹妮有些小窃喜,又有些震惊:“如臂使指已经很罕见了,后面几个境界又该如何强大?”

  “您的杂种剑有13斤重,而我的双手大剑重达20斤,短时间内你可能‘如臂使指’,但时间一长......”

  白骑士向丹妮抬抬下巴,示意她看看自己此时汗流浃背、虚弱无力的状态。

  “挥动13斤长剑200下与挥动木棍200下的感觉肯定不一样吧?但对在我手中,木棍与长剑能有相同的重量......唔,即是举重若轻,又举轻若重。”

  老人将额前垂下的细碎斑白头发捋到一边,道:“简单来说,当你挥舞长剑犹如挥动木棍般轻松,便算举重若轻,这一境界主要是增加战斗持久力。”

  “长剑如何能与木棍一样轻?这不合理。”丹妮摇头道。

  白骑士闻言露出追忆之色,叹道:“这个问题当年也有人问过。”

  “谁?”

  “詹姆·兰尼斯特!”白骑士神色复杂,“詹姆16岁便成为御林铁卫,有很好的资质,剑技却并不成熟,当时负责教导他的便是最强剑士,亚瑟·戴恩爵士。”

  “佛晓神剑?”丹妮兴致勃勃问:“他怎么回答弑君者的?”

  “他说,举重若轻与举轻若重其实算一个境界,关键处在于把握重心,并非剑的重心,也非人的重心,而是人的身体、铠甲、手臂、利剑合为一体后的重心。

  战斗过程中,剑锋在变,剑尖的方向也在变,但整体的重心几乎维持在一点。

  重心不变,就像站着不动,几乎没有用力,人自然便轻松了。

  举轻若重则相反,通过调整整体的重心,似乎......重力转化为速度?

  哎呦,记不得了。

  总之,调整重心可以增加剑锋处的力量,明明一柄细薄刺客剑,也能达到双手重剑猛击的效果。”

  说到这,老人皱起眉头,神色间有些茫然,后面的话也不知该怎么说下去了。

  因为他不懂,虽然已经达到举轻若重的境界,但老骑士完全凭本能练成功的。

  “抱歉,陛下,戴恩爵士的话我不懂.....唉,也不在这儿。

  因为詹姆的提问,戴恩爵士觉得应该将详细理论记录下来,与‘白骑士杀人技’一样,留给后人观摩。”

  牛,牛掰!

  超级牛掰!

  丹妮算服了,维斯特洛的骑士文明6000年也没从铁器时代过渡到科技时代,但人家几千年训练出的砍人技巧,几乎达到冷兵器时代的巅峰。

  白胡子虽说得坑坑绊绊,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但丹妮却弄明白拂晓神剑想要表达的意思了。

  关键点有两个:重心和借力!

  “不愧是拂晓神剑!”她感慨道。

  “呃,您听懂了?”老人惊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