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我成了龙妈 > 第238章 神秘骑士蝙蝠侠

  朝阳下,五层木台顶端印上一层温暖的红光,白塔旗帜与绿底金玫瑰旗帜并排立在两边,在和煦的晨风中欢快飘摇。

  风度翩翩的贝勒·海塔尔爵士离开坐席,来到高台围栏边,微笑着双手下压,等下方的观众与骑手安静下来,他大声宣布:“以我父亲,旧镇老翁雷顿·海塔尔的名义,‘蜜酒河比武大会’正式开始。”

  “哇喔——”观众们,无论是站在竞技场边上的,还是坐着木台观众席上的,皆起立鼓掌欢呼。

  “邦邦邦邦......”两座木头看台中间,拥挤在一起的一众参赛选手也在马背上击打自己的盾牌。

  处于边缘的丹妮其实啥都没听见,只看别人狼嚎着用剑击打盾牌,她便也把挂在马鞍上的橡木盾取下来,放在身前,用铁手套拍击。

  “这是在干啥?”她问旁边的老骑士。

  白骑士没有报名参加比赛,但作为神秘骑士的侍从,他得时刻跟在丹妮身边。

  只丹妮一个的话,连上下马都困难。毕竟长枪比赛使用的盾牌、长枪都不小,总得有人递给选手,而且出了意外,被对手打落下马,还得有侍从帮忙脱铠甲救护。

  “那是人称‘欢笑贝勒’的海塔尔爵士,他作为旧镇继承人,替父亲主持比武大会。”

  毫无疑问,那位伯爵家的长子,其名字便来自“受神祝福的”贝勒。

  放在天朝古代,这几乎是找死的行为,别说与皇帝取一样的名字,连皇帝名号中的字都不能重复。

  但在这个异世界,给孩子取与封君一样的名字却成了讨好君王的手段。

  即便不想拍国王马屁,使用伟大君主的名字,对自己孩子也是一种祝福。

  比如《权游》中的男主,琼恩雪诺,他的名字便来自艾德史塔克的义父,琼恩·艾林。而琼恩艾林的儿子,劳勃·艾林,又来自劳勃·拜拉席恩。

  其实,别说‘贝勒’了,‘旧镇老翁’雷顿伯爵还有个女儿叫‘丹妮斯’呢!

  “他父亲为何没露面?”丹妮又问。

  “最近这几年,雷顿大人和他的大女儿莫罗娅一直呆在参天塔上研究魔法。”

  “研究魔法?几年了?该不会因为小女儿琳妮丝的事,他觉得没脸见人,随便找个借口躲在家里不出门吧?”丹妮怀疑道。

  “不,琳妮丝夫人刚嫁给莫尔蒙没多久,他就开始闭门不出,一直在参天塔顶层研究来自亚夏与瓦雷利亚的神秘卷轴。”老骑士摇头道。

  “那么早?那时魔潮都没来,还处于末法时代呢!”丹妮越发怀疑,“知女莫若父,他肯定对自己小女儿的脾性一清二楚,熊岛经济状况更不是秘密,八成早看出那两口子不会有个好结果,提前躲了起来。”

  “呃......”

  这话虽有道理,可老骑士还是想反驳:“雷顿伯爵的长女,‘疯女’莫罗娅,一辈子没嫁人,都在通天塔钻研魔法,这又怎么说?也许有了研究进展,伯爵大人被吸引了注意力呢?”

  “你也说了,那位海塔尔大小姐人送外号‘疯女’,疯女......”丹妮突然顿住,她想到了马尔温。

  这两天她特意打听了一下马尔温,作为学城少有的博士,他的事迹非常容易打听。

  马尔温早年研究魔法知识与神秘学,获得瓦雷利亚钢链环后,又去遥远的东方“留学”了八年,绘制地图、搜寻失落的书籍、拜访男巫和缚影士,甚至学到月咏者的冥想术。

  可返回旧镇之后,众学士却对满载而归的他大肆嘲笑,还有一名绰号“酸醋”的博士给他取了个羞辱性的外号,“魔法师马尔温”。

  在否认魔法,提倡“科学”的学城,被叫魔法师就是侮辱。

  就像一名拿了诺贝尔奖的物理学大师,他的同僚却叫他“玄学家”。

  也许疯女莫罗娅也属于被中伤、被误解的那一类人?

  这么说,她研究了几十年的魔法资料可能是真货?

  “参天塔似乎也是塔,顶层几乎没啥防御。”她试探着对老骑士说。

  “......”

  老骑士扭曲着脸,艰难憋出一句话:“记录七国历史的学城就在边上,真干了,咱两一定会遗臭万年。”

  “喔喔喔喔喔......”正当丹妮准备来一句“我著春秋,吾等皆为圣”时,前方人群突然爆发比之前更响亮、更激-情的欢呼。

  “咋回事?”她立在马鞍上,努力向前方看过去,不知何时,‘欢笑’贝勒身边多了一位十二三岁的卷发少女。

  隔着有点远,面容看不清,她穿着用金线绣了蓬松芽黄蕾丝的纯白连衣裙,褐色长发自然披散,贝勒正欢笑着把一个灿若黄金的玫瑰花环放在她头顶。

  “蕾莉雅,蕾莉雅,蕾莉雅!”人群中有人高呼,接着其他人也跟着喊了起来,现场几乎沸成一锅三千瓦电磁炉加热的火锅汤。

  白骑士倒吸一口凉气,惊呼道:“七神在上,爱与美的王冠!”

  “那个叫蕾莉雅的小姑娘是贝勒的女儿?”

  “嗯,欢笑贝勒与雷加王子差不多年纪,他的女儿也该这么大了。估计来了初潮,可以嫁人了,说不得贝勒爵士还想为她挑一位夫君。”

  为女儿戴上花环后,欢笑贝勒挥舞双臂不知说了些什么,立刻就有四名铠甲华丽的骑士越众而出,单膝跪在蕾莉雅下方。

  大概在宣誓,必将守护她的王冠,为她的荣誉而战。

  贝勒也跪在女儿身边,在她手背上亲吻一下,并发誓一定守护女儿的后冠。

  见此场景,下方人群发出越发响亮的欢呼声。

  虽然比武大会经常举行,但“爱与美的王后”却并非每次都有,次数甚至有些少。

  大部分比赛都是一对一回合制,败者将被淘汰,胜者晋级下一回合比赛,最后一回合的胜利者将被宣布为冠军。

  还有一种比赛模式,比武大会的主办者让自家女儿担任“爱与美的王后”,五位强大的守护骑士发誓为她的荣誉而战。

  淘汰赛之后,其他优胜者可以向他们其中一位发出挑战——如果守护骑士也能晋级的话,获胜后可以取代他们的位置。

  最终优胜者可以选择原本的那位女性为王后,也能另挑一位。

  比如剧情开始阶段举办的“首相比武大会”,那次便没有爱与美的王后。

  嗯,百花骑士虽然在某次获胜后送了珊莎一束玫瑰花,但珊莎并非那一届的“爱与美的王后”。

  首先,举办者劳勃国王压根没推选出一位爱与美的王后。

  他倒是有个便宜女儿,但弥赛菈公主年纪太小,没到婚嫁年龄,举办比武大会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欢迎好基友,而非炫耀女儿。

  其次,百花骑士送的是一支玫瑰,而非王冠,当时他只赢了某一会合的比赛,决赛都还没开始呢。

  最后,只有冠军有资格挑选爱与美的王后,那一届的冠军是猎狗。

  当然,也可以说珊莎是没有花冠的爱与美王后,因为猎狗只对她表达了来自男性的冲动......

  “哎,海塔尔家族当真人才济济,蕾莉雅的王冠九成能保住,她的五位守护骑士——父亲、两个叔叔、两位表兄,皆是强大的真骑士。

  普通领主压根不敢搞‘后冠’比赛,如果五名守护者还没到决赛便被尽数挑落-马下,那也太丢人了。”白骑士神色复杂地说。

  选出五名守护骑士后,丹妮这些挤在竞技场的参赛者开始解散。

  这里是主竞技场,在海选阶段,只有有名有姓的贵族骑士才够资格在此地人前显圣。

  类似丹妮这样的野骑士、雇佣骑手、神秘骑士,得去附近“荒凉”的赛场比武。

  两千五百名选手,只第一回合便要打一千多场,而一场比赛起码也得折腾个半小时,所以沿蜜酒河岸,分部了一百个竞技场。

  丹妮拿到的场地号码为‘7’,一直又往北走了一里多路,才见到一块不足20米宽的赛场。

  场地内铺上松软黄土,洒一遍水,又用石灰粉画两条百米长的界线。

  界线间隔十米,中间随便竖着一排.5米高的木栅栏,骑手将隔着栅栏相互冲锋。

  界线之外为观众席,比武场两边百米长,五米宽的观众席,别说木头坐席,连护栏也没有,主办方难道不害怕战马冲出比赛场,撞死观众吗?

  唉,他们还正不怕,因为除去参赛选手与他们的骑士侍从、朋友、家人,压根没观众。

  丹妮与巴利斯坦就来到这样一片荒凉的黄泥巴地。

  左右张望,能一下子看穿隔壁三四十个排列在一起的比武场,河岸平原上的土地实在太平整,连一座高一点的土丘也没有,一眼能望到底。

  “第一场比赛开始啦!”皮甲上印有硕大白塔图案的司仪,站在比武场中央大声吆喝,“‘屎壳’吉米,‘屎壳’吉米,你来了么?”

  “来啦,来啦,我在这!”一个灰色破旧铁甲的蜡黄脸汉子慌忙把锈迹斑斑的铁盔向自己脑袋上按,一边按一边“哎呦哎呦”地叫唤。

  半个脑袋塞进去,鼻子以下的部位卡在外面,中年骑手哀叫道:“不行啦,卡住鼻子了,布鲁快来帮我!”

  “流血了?”他旁边的胡子男惊叫:“螺母锈坏脱落,面甲歪掉了,鼻子被它割破啦!”

  “奸商,奸商,该死的奸商,花了我0个铜板呢!”屎壳吉米裂开一嘴黄板牙,和着从上嘴唇流下来的鲜血,大声咒骂卖给他铁盔的铁匠街摊贩。

  “喂,屎壳吉米,你还行不行?”司仪等不及了,走过来嚷嚷道。

  “帮我拿个钳子过来。”胡子男布鲁叫道。

  司仪摇头:“我们不负责这个,吉米,你下去吧。”

  “哎,真倒霉,本想一展身手,说不得成为冠军,为蕾莉雅小姐戴上花环呢......”吉米嘟嘟哝哝摆摆手,由同伴牵着马离开了。

  司仪看看羊皮卷上的名单,继续喊道:“神秘骑士,蝙蝠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