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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追着尾巴跑(追击战总要流点什么)

  但是,因为看戏耽搁了太多时间,当洪哲指挥着闲人王准备迂回包围的时候,刘班长就已经退出了电话亭。

  电话亭被安置在了广场的正中央,所以,可供逃跑的方向。。。

  呃,只要不迎着他们俩的头跑,怎么跑都能跑掉。

  而且,刘班长还是个有装备的。

  跨上一旁的脚踏车,起飞!

  唰,唰,呲——

  线卷进轮子里了。。。

  这不知道是为了显眼还是为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长款设计,刚刚坑完了腿短的二把手,这又来坑常年倒霉的一把手了。

  “呀,刘在石!”傻瓜哥一马当先地冲在最前面。

  吊在后面的洪哲也终于开始加速。

  他本来以为是完全抓不到的,毕竟续航力不怎么赶得上,冲刺速度也就大概持平,对方还有装备。

  但刘班长的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飞快地就冲进了旁边的一条小路里。

  洪哲和傻瓜哥交换了一个眼神,傻瓜哥选择了刘班长逃跑线路右侧的小路,猫着腰,尽量快速地包抄过去,洪哲则是尽量不出声地小跑在了刘班长选择的那条小路上。。

  ——我就不信你看不见我们人影了还在全力加速!

  果然,刘班长不仅没有继续冲刺,甚至还直接进入了散步状态。

  最后,还在一窝兔子面前停下来了:

  “原来你们就住在这里吗,小可爱们?”

  洪哲瞄到了傻瓜哥的位置,给了个赶快的手势,然后——

  突击!

  刘班长还是警惕性十足,洪哲只是冲出去了十几米远,他就反应过来,转头就开始跑。

  “呀,站住!”一个满口豁牙的怪物大叫着出现在他的面前。

  背后有疯孩子持续冲刺,前方有怪物哥拦截道路。

  难道,我要栽了?

  刘班长咬着牙,摆动已经经历过多次冲刺的疲倦双腿,最后的希望——

  正面突破。

  就选闲人王移动趋势的反方向!

  “呀!”

  “哐当!”

  “哥,没事吧?”

  傻哥急切地伸手去抓,结果,脚下一个哧溜,直接磕在了地上。

  最后的那一声关心的话,是刘班长的,因为洪哲还有个弯没转过来。

  而刘班长关心完之后嘛,就跑得更快了。。。

  “哎哟,怎么了啊,哥!”只看到远方红色尾巴正在远离的洪哲郁闷得要死。

  “滑倒了,滑倒了~”已经站起身来了的傻瓜哥捂着自己的左边胳膊肘对着洪哲撒娇。

  语气一点都不像一个四十岁的大叔,而更像,八岁的小屁孩。。。

  “去哪里了啊,去哪里了?”洪哲依旧想要追击。

  傻瓜哥也老老实实地跟在后面,只是时不时地发出“啊~啊~”的呻吟声。

  又跑出去了十米远,傻哥哼哼唧唧地跑不动了:“啊~胳膊疼!”

  “哥!”洪哲差点就要骂人了,“怎么了啊?”

  “胳膊,胳膊!”傻瓜哥聚起了胳膊给他看。

  “哦,真的呢。”洪哲脸色突然严肃,“都流血了啊!”

  没办法,他对着制作组打了个手势。

  ——赶紧先来处理一下吧。

  第一次追击战,《拿着钱箱跑》,朴社长为了抓捕疯孩子,膝盖磕破,受伤流血。

  第二次追击战,《越狱吧,青春痘》,河和秀两个人逃跑的时候挂上铁丝网,受伤流血。

  第三次追击战,《好兄弟,坏兄弟》,虽然没有流红的,但是,从眼睛里面冒出来的东西,一点都没少。

  第四次追击战,这又见红了。。。

  处理伤口的时候,这哥也是不断地在发出让人脸红的呻吟声。

  倒不是让人能联想到某些呜呜呜的东西,而是——

  哥,你都四十岁了啊,不丢人的吗?!

  不过,人家都这么拼命了,还能说些什么呢?

  而且,就在这个时候,电话亭,也被撤走了。

  这一趟,除了让傻瓜哥刷了一波白痴美之外,彻底白跑。

  下一个地点,我们再见:

  “光华门广场。”

  走吧,上出租,我们有钱!

  “哥,辛苦了。”洪哲对傻瓜哥说道。

  “嘿嘿嘿~”

  这哥,有的时候,还挺可爱的。

  这个时候,洪哲的手机又响了。

  是吉打来的电话。

  根据他所了解的情报来看,两个人现在并没有直接的捕食关系。

  难道,是来结盟的?

  “Ayo,吉哥!“

  “喂,偶妈。”

  “老妈???”

  然后他就听不到吉的声音了,反倒是刘班长的声音比较明显:

  “呀,你这样不行啊,没收了,没收了!”

  “不会被在石哥抓了吧,吉哥?”洪哲皱着眉头。

  “哦,吉哥还发送了一条彩信来呢!”

  点开一看——

  “哇,都在一起呢!”

  照片里,刘班长的腰上似乎还挎了一条紫色的尾巴,手里拿着的是一条蓝色尾巴,不知道在和朴社长说些什么。

  “吉哥抓到了明秀哥,在石哥又抓到了吉哥,但是明秀哥好像是和在石哥在谈判的样子。”洪哲总结道。

  “呀,在石不会是要把蓝色的尾巴给朴明秀吧?”傻哥在一旁问道。

  “不会吧。。。”洪哲表示怀疑。

  “这不是好像是在往朴明秀那边递的样子么?”

  “可以这样的么?”

  “呀,如果你再把在石抓到了,能不能把我复活?”傻哥腆着脸要求道,“在抓到在石之前,我保证忠诚。”

  “不是,可以这样子的么?”洪哲感觉情况超出了自己的掌控。

  崔PD:“。。。。。。”

  洪哲无奈地吐槽了一句:“制作组的人真无趣。。。”

  崔PD:“。。。。。。”——我也不知道啊!我级别没那么高的。。。

  虽然觉得这样的操作有些离奇,但是,从图片上来看,即使不是唯一,这也是最佳的解释了。

  难道是在石哥觉得明秀哥带着只会是麻烦,所以把人放了?

  那不是还要再抓一遍才可以么?

  而且以明秀哥的追击战水平,这岂不是放虎归山?

  如果吃下了亨敦哥和哈哈的那一组,那在石哥又能占到什么便宜呢?

  还是说,明秀哥付出了什么筹码?

  这好像更可能一些。

  难道是,抓到亨敦哥之后自觉投降?

  第一,这很扯淡。

  第二,这话说出来,以明秀哥的信誉,谁信啊?

  还是说,明秀哥把吉哥卖了,换回了自己的尾巴?

  但是,不是被抓的人要无条件服从抓的人么?

  如果是局面是二三二的话,那就可以直接在光化门广场展开决战了。

  如果是二二二一,而且在石哥也是二的话,真的要变成四二一么?

  难道,又要被迫划水了?

  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