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我在聊斋坑妖魔 > 第三十三章 无头僧人无头案

  事情告一段落,胡忧自然是回了应天监交差,不过临走之前却也没忘了到县衙去转了圈,跟那李大山直言明说,这个王明,他罩了,给安排个闲职,好生对待。

  事实上胡忧倒也不是圣母到随便看到个人,便又给钱又帮衬,他自然有他的想法,或许可以通过这两个衙役,多接点私活捞好处。

  随后在王明感激涕零之下,唤出纸马,直奔河东郡。

  荡妖部有专门记录案件卷宗的管事,每逢校尉返回复命,都需先去登记造册,记录下来。

  河东郡的管事,是个老头,名叫何菖蒲,这老头也算的上三朝元老,据说打年轻起,便一直从事这个工作。

  按说他什么没见过,不过当胡忧把偷偷切下来的半斤妖肉,扔在案上时。

  老头还是一脸懵逼,疑惑道:“小子,这是什么?难道你要用猪肉贿赂我老人家?”

  随后听完胡忧的解释,这何菖蒲方才摸出来个晶莹剔透的“火齐”闭上一只眼睛,仔细观察了起来。

  少顷,他这才丢掉火齐,予以肯定道:“不错,此物的确有淡淡妖气环绕,可见是妖物身上取得,这次任务,算你完成了!”

  胡忧纳闷,这老头居然也可以和宁采臣一般看出妖气?鬼气?是他本身的能力?还是那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火齐的功效?

  看来日后可要多多结交一番,试试能否套出来具体怎么回事儿。

  当然,完成任务并不会给胡忧什么特殊奖励。

  只是叫胡忧拿出了腰牌,登记在案,胡忧偷眼观瞧,发现那卷宗上记录的倒是详细,时间,日期,姓名,案件,等一一记录。

  最后又在他名字后面,记录上了任务成功,获得功勋一点。

  看来这个任务还不算难,果然如胡忧所料,成功蒙混过关,他早就觉得,妖物千奇百怪,若是都要拎回来首级才算完成,岂不荒谬,毕竟很多妖物,压根就没有脑袋。

  既然这样的话,以后我杀个屁妖,逮住先勒索一番,岂不美哉!

  接下来的日子,胡忧闲来无事,每天依旧练拳练武,偶尔翻阅根本看不懂的薄册,夜深人静时,偷偷摸摸练练“天狗食月”

  只可惜武技倒是蹭蹭见涨,那梅花枪也耍的似模似样,但是…薄册该看不懂依然看不懂,并没有什么所谓的经颂千遍,其意自现。

  而老犬教的功夫,更是没练出个所以然来,搞到最后,甚至胡忧都觉得,莫不是这玩意只能狗练?人是根本练不得的?

  又过了十天,就在胡忧想着是不是主动要求出去做任务时,上面来了委派。

  这一次,距离稍微远些,发生的事情,也更加离奇。

  案子是南山县报上来的,说是郊外靠山之处,有一座寺庙,名叫柳沟寺。

  这寺庙地处偏远,香火不盛,仅有十几位贫苦的老和尚,平日靠着开垦出来的山地,耕种些粮食蔬菜,倒也能做到自给自足。

  偶有路过的行人,常常到那里借宿,老和尚们也是慈悲为怀,分文不取。

  事情的起因,是南山县有个叫孙太白的书生;路过柳沟寺,见天色已晚,便打算去寺中借宿一宿,哪成想他敲庙门一直无人回应。

  随后发现大门并未闭紧,而是留有一条缝隙,于是他推门而入。

  接下来映入他眼帘的,仿若修罗地狱一般,硕大的寺庙,此刻早已残尸断臂,满目疮痍。

  那寺中僧人,不知为何,全部丢了脑袋,没了四肢;胸腹之中更有着碗大的血洞,全部死在了庙中。

  孙太白一个文弱书生,哪见过这等场面,顿时吓的状若疯癫,拼命跑到了离寺庙不远的柳沟村。

  随后花钱雇了个毛驴,连夜骑着返回了南山县,第二天清晨,便将此事报到了县衙。

  知县老爷差衙役去查探,发现果然如此,不过事有蹊跷,恐并非人类所为,于是就上报到了河东郡应天监。

  这次任务,相比上次,明显更加诡异,荡妖部也相应的派出了连同胡忧在内的四位仁勇校尉,联袂去查个究竟。

  其他三人,其实都算胡忧的前辈,皆是一年多以前那次扩招,通过考核凭本事进来的。

  不过他们却没有左校尉的纸马使用,只得去应天监领了战马,这才出发。

  这战马其实本质上倒也和纸马差不多,不同之处就是战马毕竟是活物,有着性情,吃喝拉撒,都得照料。

  这还不说,倘若碰到了厉害的妖物,恐怕战马先跑了,到时候还得自掏腰包,赔偿马匹。

  不对比没有伤害,胡忧这才知道,他终究是承了左校尉的人情,这纸马岂止是比普通战马好一点半点。

  简直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的神器……单单是不吃草不吃料,不怕惊吓,随身可以携带,就是普通战马根本无法比拟的………

  当然,知道其他人并没有这个玩意,胡忧当然不会拿出来炫耀,一来标新立异毫无必要反而得罪人。

  二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毕竟前世也看过那么多电影,同僚之中争斗,十分正常。

  南山县离河东郡足足上千里的路途,算是河东郡制下的边缘了,几人足足跑了一整天,才在天黑之时,到达了目的地。

  好在南山县的知县,也没那么不识趣,提前回家找小妾暖被窝这种事儿他是不敢干,而是早早候在那里,摆好了酒宴,来给众人接风洗尘。

  酒席上照旧老套路,先是客套奉承一番,随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百两纹银,孝敬给胡忧等人。

  这知县出手看似颇为阔绰,其实不然,这桩案子,与李大山那次不同,李大山那次更像是个中间人,实际报官人是他兄弟一家。

  所以他意思意思即可,这次则完全不一样,像柳沟寺这种案子,属于无头悬案。

  既没正主,也没地方拿好处,他却不能置之不理,如果没有个说法的话,那属于失职,渎职之责,虽不一定丢了官帽,但起码履历上属于一大败笔。

  所以他也只能大出血,不得不拿出真金白银,来犒赏这些校尉,不然人家不出力,查不出来什么结果,这笔账,还是要算在他头上。

  向来这种案子,都属于既没油水可捞,又很有危险性,一般也都会分配给新人拿来历练。

  南山知县唤做刘奉治,人如其名,的确是颇有些风骨,十分清廉;算的上是好官,不然这种事,他本是可以动用资源强行压下来的。

  或者干脆欲盖弥彰,随便让官差们定义成为土匪打劫之类,再寻个画师搞点莫须有的盗贼,久而久之,也就不了了之。

  不过他却不这么想,反而觉得忧心忡忡,他有种莫名其妙的预感,这个案子倘若不查清楚,恐怕日后死的人,还会更多,

  当下选择了从牙缝里省钱,还是报给了应天监,请求派人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