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我开挂我骄傲了吗 > 225、天价代言合同

  “死神特训营”的事不用着急,毕竟科比和王大林要“摇人”,人家总还是得过几天才能来……现在休赛期才过去多久?谁还能像科比似的天天苦练?

  趁着6月29日有空闲,科比上午就匆匆出了门,他此行是为了租球馆。

  他要租的这座球馆就在南加利福尼亚大学,距离洛杉矶市区大概只有三公里左右……前几年夏天科比都在这里练球,早就和学校的高层很熟悉了。

  科比出去之前给了王大林一把钥匙,这是他在洛杉矶北部“太平洋栅栏”老宅的钥匙。

  今天对于王大林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因为他必须暂借科比这所老宅子招待来自国内的客人……“李宁”公司的董事长李宁以及随行人员。

  两年未见,李宁外表看上去没什么变化,不过身上那股上位者的气势却比以前强多了,看来这两年“李宁”公司迅猛发展,李宁这位当年的“体操王子”是愈发财大气粗了。

  王大林和施瓦茨早已恭候多时,看到他们来了,于是主动迎上前去。

  王大林和李宁亲切地握了握手,笑着道:“李叔,你们要是再不来,我可就等不及了!”

  李宁闻言之后笑道:“臭小子,你等不及了还想干嘛?去签‘耐克’还是‘阿迪达斯’?”

  王大林笑道:“我哪敢啊?不怕国内的球迷骂我是卖国贼吗?”

  李宁忍不住哈哈大笑:“哪有那么夸张?最多也就说你小子不爱国嘛!”

  王大林笑道:“我可是很爱国的,今年9月亚锦赛我都还得回去打呢!”

  李宁没有接他这个话茬,反而是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有些纳闷地道:“你小子还挺节俭嘛?我还以为你会在比弗利山庄买房子呢!”

  王大林笑道:“这房子可不是我的,只是找朋友暂时借住几天而已。”

  李宁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就说你小子挣了那么多钱,怎么会买这么低调的房子?”

  位于洛杉矶北部“太平洋栅栏”的老房子是科比刚进联盟那年买的,作为一名NBA新秀的住所当然是很不错,可按照科比现在的身家,那就显然太低调了。

  一行人进屋后,王大林给大家端上了解暑的冰镇果汁。

  李宁喝了一口之后首先道:“之前我们和杰夫已经基本谈妥了,现在就是最后确定一下细节!”

  说完他向随行人员使了个眼色,那人赶紧从公文包里掏出厚厚一叠文件来,分别递给了王大林和施瓦茨。

  其实“李宁”这边从5月份就和施瓦茨开始了续约合同的商谈,上次王大林只签了一份2年00万美元的合同,虽说是加了5%的球鞋收益分红,可相对于王大林目前的地位,显然这份合同实在是太小了。

  这次“李宁”可以说是大出血,直接给王大林开出了7年7000万美元的天价合同金额。

  不过施瓦茨的态度非常强势。

  他明确表示新科状元秀勒布朗.詹姆斯现在尚未踏足联盟,与“耐克”签的合同金额就已经高达7年9300万美元,王大林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接受比詹姆斯更低的价格。

  要知道,王大林在过去两年已经拿到了一个VP和两个FVP,他是已经在联盟证明了自己的超级巨星,怎么能够连一个菜鸟都比不过?

  可现在才2003年,7年9300万美元是个什么概念?

  姚铭和“锐步”签下的所谓“天价合同”只有7年5000万美元,每年不过才700万美元多一点罢了。

  科比和“耐克”的球鞋合同也才5年4500万美元,也就是刚好每年900万美元。

  而詹姆斯这个7年9300万美元的合同,平均每年可是高达32.6万美元,比王大林新赛季的年薪还高!

  施瓦茨要求王大林的续约合同金额比詹姆斯还高,虽说以王大林的实力和已获得的荣誉不能算是狮子大开口吧,可这么高的要价还是让“李宁”公司这边的人差点直接拒绝。

  所以双方这次的谈判曾一度陷入僵局,最后还是李宁本人亲自出面,才算让谈判变得顺利起来。

  经过了长达一个多月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王大林即将签订的续约合同金额为7年亿美元……而且还要外加%的球鞋收益分红!

  不算那些球鞋收益分红的话,每一年就是42.6万美元……呃,实在是个很夸张的数字!

  在即将到来的新赛季,除了凯文.加内特、沙克.奥尼尔、拉希德.华莱士、阿兰.休斯顿、克里斯.韦伯和已宣布退役的肖恩.坎普,再无一人的年薪能比这个数更多,就连艾弗森、科比这样的大牌球星都不行!

  其实这次李宁亲自来洛杉矶一趟,主要还是要跟王大林本人确定合同中的几项特殊条款,其中惩罚条款共有三项,分别是:

  第一、合同期间王大林每个赛季场均得分都必须达到30分以上,如未能达到,“李宁”公司有权扣除王大林当年合同收入的30%;

  第二、合同期间王大林必须至少拿到一次常规赛VP,如未能达到,则“李宁”公司有权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后一年收入中扣除500万美元;

  第三、合同期间,王大林所代言的球鞋总销售额必须超过5亿美元,如未能达到,“李宁”公司有权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后一年收入中扣除900万美元;

  不得不说,这些惩罚条款确实极为苛刻。

  首先看第一条,单赛季场均得分必须达到30分以上……从2003-2004赛季往后数七个赛季,除了2005-2006赛季场均得分达到30分以上有3个人,其他各赛季都只有一个……甚至2003-2004赛季的得分王麦迪场均得分才2分!

  不论在这个时代还是后世小球时代,如果一名球员的场均得分能够达到30分以上,基本上已经铁定可以拿下得分王了。

  难度大吗?

  确实是相当大!

  不过“李宁”公司这边跟施瓦茨谈判的时候也有话说啊?

  王大林上个赛季场均得分就有32.76分,已经证明了自己超强的进攻能力,“李宁”公司提出场均30分的要求虽说难度很高,可总不能说是故意为难他吧?

  再看第二条,七年合同期间王大林必须拿到至少一次VP,如果拿不到就会被扣掉500万美元。

  表面上看好像挺难,毕竟NBA历史上有很多全明星级别的球星一辈子也没拿到过VP……比如目前的“联盟第一控卫”贾森.基德,别看他好像挺牛逼的,实际上他整个职业生涯都没拿到过VP!

  要不然,国内著名篮球评论人士徐靖宇评价球星的历史地位时,又怎么会把史蒂夫.纳什排到贾森.基德前面?

  如果单看两人的带队成绩,纳什不过是三次带队打进过西部决赛,而基德可是两次带队打进了总决赛,明显是基德更胜一筹。

  可人家纳什连续两年拿到了常规赛VP,基德职业生涯一次都没拿过,这就明显比不过了。

  在NBA有句老话说的好——“选秀状元有可能是个水货,而VP则不可能是个水货”!

  强如科比.布莱恩特,职业生涯也只拿到过一次常规赛VP,所以即便王大林上赛季刚刚拿过一次,也不代表往后七个赛季里他就一定能再拿一次。

  不过王大林觉得这也没多大难度,毕竟他今后只会越来越强。

  他上赛季常规赛的数据好像已经强到变态了,甚至有不少手残党表示在游戏中都无法打出这样的数据……不过只有王大林自己才知道,今后他几乎铁定会更加变态!

  自从被“挂逼系统”附体的那一刻起,王大林就知道自己今后必将成为NBA有史以来最变态的超级巨星,这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既然自己给这个系统起了个“挂逼系统”的名字……又怎么能不开挂呢?

  诚然,NBA是个商业联盟,的确会受到“耐克”、“阿迪达斯”等大品牌商家的影响,尤其是VP这种大奖的评选上影响力将会更大。

  所以NBA球星们为什么会对“耐克”、“阿迪达斯”这样的品牌趋之若鹜?

  很简单……只要真打得好,很有可能就可以拿奖啊!

  不过王大林却完全不在乎这些,因为……你所谓的“打得很好”,在我这里却完全被碾压,你说联盟会把这个奖颁给谁?

  就像他上赛季的场均32.76分0.99篮板.99次助攻.5个盖帽.77抢断的数据,再加上常规赛73胜9负的历史最佳战绩,如果你是拥有投票权的体育媒体记者,难道……你好意思把票投给其他人?

  如果真是那样,联盟恐怕立刻就会失去公信力,到时候谁还看NBA的比赛?

  正因为NBA是个商业联盟,所以他们就必须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公正,两个表现相差无几的球员他们可以随意定夺,可明显强出太多还要强行打压,那不就摆明了是耍赖吗?

  也许后世的亚当.笑话会干出这种离谱的事,可目前执掌联盟的是大卫.斯特恩,他可不会任由自己的脑袋里面进屎。

  所以七年拿一次VP对于王大林来说难度并不大,这三项条款中其实最难的还是第三条。

  在这七年的合同期间,王大林所代言的球鞋总销售额必须超过3亿美元,如未能达到,“李宁”公司有权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后一年收入中扣除900万美元!

  不算球鞋收益分红的话,王大林每年可以从“李宁”公司这边拿到42万多美元,如果他这七年没能拿到VP就会被扣500万,再加上这900万……基本上也就相当于一年的基本工资全都扣完了!

  “李宁”公司这些高层拟定后面两项惩罚条款的时候明显很用心嘛……连金额都算得死死的!

  7年5亿美元,平均每一年就是743万美元左右,按照这个时期的汇率,换算成软妹币可是5亿9072万元左右呢!

  王大林的“火神一代”每双定价29元,“火神二代”则是34元,上赛季出的“死神一代”稍微高大上一些,也不过59元一双。

  如果只靠国内的消费群体,“李宁”每年得卖出差不多9万700多双“死神一代”才能达成这个销售目标。

  现在可是2003年,国内普遍人均收入还处于一个很低的水平,比如王大林的家乡重庆,人均月收入还不到000元。

  哪怕王大林目前在国内的人气已算体育界第一人,想要每年卖出将近00万双篮球鞋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且篮球界向来都是“大个子不卖鞋”,比如原本历史中姚铭代言的“锐步”篮球鞋在国内的销量就算不上多好,蒂姆.邓肯的专属球鞋更是扑得一塌糊涂。

  王大林虽然近两个赛季都是打的小前锋,可他的身高确实实打实的2,绝对算“大个子球员”了。

  好在他在国内的人气确实很旺,所以前两年他的“火神一代”、“火神二代”以及“死神一代”的销量都不错,2002年的总销售额已经达到了6500万美元左右,距离743万美元的年销售目标差得也不太远。

  为了保险起见,王大林仔细斟酌后还是和李宁讨价还价了一番,比如将“死神”系列篮球鞋在国外的定价做了明确限定,还有每年应该推出几款限量版之类。

  最关键的是……王大林必须拥有所有球鞋外观的最高建议权!

  截止到现在为止,“李宁”公司推出的“火神”和“死神”系列篮球鞋都做的不错,外观相当酷炫,王大林也很满意。

  可这并不代表以后“李宁”公司的设计师就会一直保持英明神武,鬼知道他以后会不会设计出一款难看之极的篮球鞋?

  如果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况,导致篮球鞋的销量大幅下滑,王大林估计哭都哭不出来了。

  虽然他并不懂球鞋设计,可好歹他也是从202年初穿越过来的,篮球鞋好不好先不说,好不好看总是很有发言权的吧?

  以他这个资深球迷的眼光,一双篮球鞋只要能让他觉得好看,估计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

  至于海外市场定价的问题,就算王大林不提,李宁也会征求他的意见。

  毕竟国内消费群体的单体购买力有限,定个59或者69之类的价格已经差不多了,不可能定到000多元软妹币一双,那样就太贵了。

  不过海外市场的定价倒是可以放宽一些,比如王大林提议即将推出的“死神二代”在海外的统一零售价为每双2美元,这就很对李宁的胃口……反正是挣老外的钱,干嘛不多挣一点?

  两个多小时后双方终于全部谈妥,“李宁”公司的随行人员很快就将合同全部打印了出来,王大林和李宁分别在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这次是整整一亿美元的大合同,李宁当然不会太过吝啬,直接大笔一挥给王大林签了一张300万美元的支票做签字费。

  美国佬也许不兴这一套,可李宁觉得还是应该给,谁让王大林这两年给“李宁”公司挣了不下一亿美元呢?

  拿到签字费后,王大林顿时喜笑颜开,非得拉着他们去吃了一顿大餐……不得不说,洛杉矶的高档餐厅真特么贵,总共才七个人,一顿饭就花掉了他将近0万美元。

  其实光是菜品也没那么贵,主要还是酒……“李叔”或许确实是心情一片大好,直接开了5瓶990年的“罗曼尼.康帝”,跟王大林等人喝了个不亦乐乎。

  ……

  签下了这样一份天价代言合同,再加上之前投资到“贵州茅台”股票上的钱,王大林如今也能勉强算得上亿万富豪了……嗯,是按美元计算的亿万富豪哦!

  既然已经这么有钱,下一步就是在洛杉矶买一所大别墅了。

  前一天他拜托科比帮他在比弗利山庄找一所大房子,这事科比还真不熟悉,后世他在比弗利山庄确实买了一所大别墅,不过那已是200年的事了。

  所以,王大林决定还是得找房屋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