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一千零三十章 老虎相亲记

  阿福阿寿的出现,让两只孟加拉虎明显紧张起来。

  体型差距实在太大了。

  阿福阿寿肩高超过一米,身长超三米,比普通东北虎还要大一圈。

  站在那里如同两座毛茸茸的小山。

  而拉贾虽是孟加拉虎中的健壮个体,肩高也不过九十公分左右,玛雅更显娇小。

  这种视觉上的碾压,让拉贾本能地压低前身,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

  既是威慑,也透着一丝不安。

  “放松,放松……”陈凌轻声安抚着自家两只老虎,拍了拍它们的脖颈。

  阿福琥珀色的眼睛静静打量着围栏内的两只“小个子”,眼神里带着好奇。

  看到孟加拉公虎的时候,甚至还有一丝人性化的嫌弃。

  它鼻翼微微翕动,嗅了嗅空气中的气味,随即撇过头。

  用大脑袋蹭了蹭陈凌的手,那姿态仿佛在说:就这?

  阿寿的反应则不同。

  它先是警惕地观察了一下拉贾,目光在对方身上停留片刻,便转向了玛雅。

  玛雅似乎被阿寿庞大的体型吓到,向后退了两步,耳朵向后贴。

  但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却忍不住好奇地望过来。

  阿寿的尾巴轻轻摆动了一下。

  它向前走了两步,靠近围栏,巨大的头颅低下。

  隔着铁丝网仔细嗅闻玛雅的方向。

  玛雅刚开始有些畏惧,但是看到阿寿并没有攻击的举动,就也小心翼翼地凑近了些。

  隔着围栏与阿寿互相打量着。

  “哟呵,有戏!”

  山猫挤了挤眼睛:“阿寿对这母虎感兴趣!”

  查尔斯快速在笔记本上记录:“公虎阿寿对母虎玛雅表现出好奇,姿态放松,无攻击性征兆。”

  安德森举着相机连连拍摄:“这画面太珍贵了,不同亚种老虎的初次和平接触!”

  然而,另一边的场景就有些尴尬了。

  拉贾见玛雅与阿寿互动,似乎有些焦躁。

  它在围栏内踱步,发出更加响亮的吼声,试图吸引阿福的注意。

  可阿福仍然只是淡淡瞥了它一眼,便兴趣缺缺地转开视线。

  甚至还打了个哈欠,露出两颗小匕首般的獠牙。

  随即趴伏下来,用前爪垫着下巴,一副“懒得搭理”的模样。

  “阿福这是……没看上拉贾?”张利华看出来了。

  陈凌忍俊不禁,摸了摸阿福的大脑袋:“咱们阿福眼光高,拉贾在孟加拉虎里算英俊小伙,可跟咱们阿寿比,个头小了一圈。阿福怕是嫌它不够威武。”

  这话引得众人都笑起来。

  查尔斯也笑着摇头:“可以理解。在老虎的世界里,体型和力量是重要的吸引力指标。阿福女士习惯了阿寿先生这样的同伴,对体型较小的雄性缺乏兴趣,这在动物行为学上是合理的。”

  安德森调侃道:“看来这次跨国相亲,是‘郎有情,妾无意’啊。不过阿寿和玛雅倒是有了个好开端。”

  陈凌观察了一会儿,见阿寿和玛雅的互动始终温和,拉贾虽然焦躁,但是也没有表现出过度的攻击性。

  而阿福则完全是一副置身事外的悠闲姿态,便知道第一次接触基本成功了。

  “今天就到这里吧。”

  陈凌说道:“第一次见面,十分钟足够了。再久可能会让它们紧张。”

  他呼唤阿福阿寿,两只老虎顺从地转身,跟着他离开围栏。

  阿寿临走前,还回头望了一眼玛雅,玛雅也站在原地,目送它们离去。

  回到观察屋,查尔斯兴奋地翻看记录:“陈先生,这次接触非常成功!尤其是阿寿和玛雅之间,已经有了初步的良性互动。我们可以按照计划,接下来几天继续这种隔着围栏的‘会面’,让它们逐步熟悉。”

  陈凌点头:“阿福那边……”

  “不强求。”

  查尔斯很开明:“动物有自己的喜好,我们尊重它们的意愿。如果阿福始终对拉贾不感兴趣,那也没关系。”

  “阿寿和玛雅若能建立起友谊,甚至未来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就已经是巨大的成功了。”

  安德森笑道:“说不定阿寿喜欢‘小娇妻’呢。玛雅虽然体型小,但很秀气,性格也温顺。”

  众人说笑着离开隔离区,返回农庄。

  张利华一路上还在回味刚才老虎相见的场景,感慨道:“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老虎,今天亲眼见到这种‘相亲’场面,真是开眼了。阿福阿寿这气场,啧啧,不愧是在山里称王称霸的。”

  陈凌笑道:“华哥你那几只藏獒养好了,气场也不会弱。对了,小铁蛋最近长得挺快,你还没见过它现在的样子吧?”

  “小铁蛋?”

  张利华眼睛一亮:“哎呀,上次见它还是奶狗呢,这都快半年了吧?肯定壮实了!”

  “壮实是壮实。”

  陈凌卖了个关子:“就是……可能跟你想的不太一样。”

  张利华好奇:“咋不一样?”

  “到家你就知道了。”

  回到农庄时,已是傍晚。

  王素素和高秀兰正在厨房准备晚饭。

  睿睿和小明在院子里踢毽子,康康和乐乐摇摇晃晃地追着毽子跑,咯咯笑个不停。

  阿福阿寿一进院子,就熟练地趴到屋檐下的老位置打盹。

  小铁蛋听到动静,从柴房旁“嗷呜”一声冲了出来,直奔陈凌。

  张利华定睛一看,愣住了。

  眼前这只狗……确实是藏獒。

  骨架粗大,四肢结实,头版宽阔,毛量丰厚,半岁多的年纪,肩高已经接近六十公分,比同龄藏獒大了一圈。

  单看体型和结构,绝对是上好的胚子。

  可再看它的神态举止——

  小铁蛋冲到陈凌脚边,没有威武的吼叫,而是“呜呜”地哼唧着。

  整个上半身立起来,两只前爪搭在陈凌腿上,大脑袋使劲往他手心蹭。

  尾巴摇得欢快的不像话。

  见陈凌笑着揉它脑袋,它更是兴奋地原地转了两圈,然后“噗通”躺倒,露出柔软的肚皮,四脚朝天,眼睛眯成缝,等着主人挠痒痒。

  张利华:“……”

  这憨态可掬、撒娇打滚的模样,哪有一点藏獒应有的凶猛威严?

  分明是只超大号的宠物狗!

  陈凌蹲下身,熟练地给小铁蛋挠肚皮,小家伙舒服得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后腿还一蹬一蹬的。

  “这……这是小铁蛋?”张利华有些难以置信。

  “如假包换。”

  陈凌笑道:“狮王和狮后的亲儿子,你当初亲手递给我的。”

  张利华走近几步,仔细打量。

  小铁蛋察觉到陌生人的靠近,翻身站起来,好奇地看向张利华,嗅了嗅空气。

  似乎想起了什么,慢慢走近,用鼻子碰了碰张利华的手。

  没有吼叫,也没有戒备,就是单纯温和的好奇。

  “它认得我?”张利华惊讶。

  “藏獒记性好,尤其是对幼年时期接触过的人。”

  陈凌说道:“不过它这性子,确实被我养‘歪’了,估计是很难有黑娃小金那样的凶悍了。”

  换句话说,这性格基本上就是大号的金毛差不多了。

  张利华蹲下身,抚摸小铁蛋厚实的颈毛。

  小家伙很受用,干脆坐下来,仰着头让他摸,甚至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

  “我在港岛养的藏獒,半岁大的时候,已经敢对着陌生人吼叫,护食护领地了。”

  张利华苦笑:“小铁蛋这……也太温顺了。不过长得是真好啊,这骨量,这毛色,底子太好了。”

  陈凌解释道:“农庄里环境太安逸了。阿福阿寿镇着场子,没有外敌,家里人疼它,天天好吃好喝,睿睿他们把它当玩伴,整天嬉戏打闹。它从小没经历过争斗,也没受过委屈,自然凶不起来。”

  这时,睿睿跑了过来,一把抱住小铁蛋的脖子:“铁蛋!来玩捉迷藏!”

  小铁蛋立刻兴奋起来,“汪汪”叫了两声,跟着睿睿就跑。

  张利华看着一孩一狗在院子里追逐嬉戏,小铁蛋跑起来步伐轻快,偶尔被睿睿用力拽尾巴也不恼。

  反而翻身舔睿睿的脸,逗得孩子哈哈大笑。

  “这哪是藏獒,这是披着獒皮的金毛啊。”

  张利华忍不住吐槽,可嘴角却带着笑:“不过,这样也好。藏獒凶性太强,有时候伤人也伤己。小铁蛋这样开开心心的,也能活得长。”

  陈凌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獒的勇武在骨子里,真遇到事,它不会怂。平时嘛,就当个开心果挺好。”

  正说着,王素素端着一盆炖好的骨头出来,招呼道:“小铁蛋,吃饭啦!”

  刚才还和睿睿玩闹的小铁蛋,耳朵一竖,瞬间调转方向,“嗖”地冲到食盆边,却没有立即开吃,而是坐下,抬头看着王素素,尾巴轻摇,等着指令。

  “吃吧。”王素素摸摸它的头。

  小铁蛋这才低头,大口咀嚼起来,吃得啧啧有声,但姿态并不粗野,甚至有些斯文。

  张利华看得啧啧称奇:“规矩也教得好。”

  “素素教的,她心细。”

  陈凌笑道:“对了,华哥,你那几只獒明天开始药浴,得连续三天。到时候你来看看,也跟狮王狮后多处处,它们现在对我比对你亲了。”

  “那肯定的,你救了它们的命嘛。”

  张利华毫不介意:“明天我早点过去。”

  晚饭时,众人围坐一桌,话题自然又转到东岗的古墓和棺材上。

  王存业抿了口酒,说道:“今天下午,省里又来了两辆车,听说是什么考古研究所的,阵仗更大了。那口黑棺材周围搭起了棚子,拉了电灯,看样子今晚要挑灯夜战。”

  高秀兰夹了块鸡肉给康康,接话道:“村里人都传疯了,说棺材里头肯定有宝贝,不然不能这么兴师动众。还有人猜,是不是以前道观藏的金银经卷。”

  秦容先摇头笑道:“如果是道士的棺椁,陪葬品多半是法器、经书、随身物品,金银的可能性不大。道教崇尚清修,不重厚葬。”

  梁红玉好奇:“那口棺材真像你们四爷爷说的那么神?漆能自己推开泥土?”

  “明天去看看就知道了。”

  陈凌扒了口饭:“我倒是更关心,那道观到底什么来历,跟咱们村早年的历史有没有关联,听说我们这一支陈姓不是来自地主。”

  王素素轻声道:“今天下午,四爷爷来过一趟,说想起一件事。”

  “嗯?”众人都看向她。

  “四爷爷说,他小时候听老道士提过,清虚观最早不是本地道观,是明朝中期从南方迁过来的。”

  “好像是因为原来的道观遭了灾,当时观主带着弟子和经卷北上,路过咱们这儿,见山水有灵,就落户建观了。”

  陈凌若有所思:“南方迁来的?那这道观传承可能不一般。明天我去找四爷爷细聊聊。”

  正说着,院门外传来脚步声,赵大海走进来,脸上带着兴奋:“富贵!东岗那边,开棺了!”

  “这么快?大晚上开棺??”陈凌放下碗。

  关于古墓这类,他受鬼吹灯类的悬疑小说影响颇大。

  艺术源于现实,很多不是拍脑袋胡编乱造的。

  记得里面好像是说夜里开棺不太好,尤其这种露天环境。

  “省里来的专家等不及了,说明天可能有雨,怕棺内进水,今晚就在公安和村干部见证下开了棺。”

  赵大海接过高秀兰递来的水杯,灌了一大口:“我刚从那边回来,你们猜怎么着?”

  众人都竖起耳朵。

  赵大海压低声音,语气神秘:“棺材里头,没有尸骨!”

  “啥?”

  王存业愣了:“空棺材?”

  “也不是全空。”

  赵大海比划着:“里面整整齐齐放着一套道袍,一双道士鞋,一把拂尘,还有几卷用油布包得严严实实的东西,像是书。道袍底下,铺着一层厚厚的石灰和香料,保存得特别好,那道袍的颜色还能看出来是深蓝色的。”

  “衣冠冢?”秦容先立刻反应过来。

  “专家也这么说。”

  赵大海点头:“棺材里没有遗骸,只有生前衣物和常用物件,这叫‘衣冠冢’。一般是逝者遗体无法找到,或者特殊情况下采用的葬法。”

  陈凌追问:“那道袍和东西,看出什么名堂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