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巨星从竞演综艺开始 > 78、陆霄牛哔就对了!

  《不差钱》的名场面,主要就是那一段才艺比拼。

  所以在排练的时候,陆霄着重让他俩练各自的绝活。

  就像装逼打脸,程晋在甄帅面前唱一曲高音,李子涵不屑道:

  “就这?我也会。”

  然后,他就飚出一个高音。

  科班出身,又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舞台锻炼,唱一段,李子涵还是可以做到的。

  在小品里,老毕要找的人其实就是小沈阳,所以,这里演他那个角色的李子涵也是。

  看到甄帅选李子涵,程晋急了:

  “我不光会唱,还会跳舞呢。”

  然后,就秀了自己的舞蹈绝活。

  穿着土到掉渣的衣服,却跳出那么精彩的舞蹈,这种反差,在舞台上是非常亮眼的。

  就像陆霄前世的大衣哥。

  如果他当年西装革履的上台,就不会有那么炸的效果。

  不过最让陆霄记忆犹新的,还是前世偶然看一期《曲苑杂坛》,里面五个反串老太太的男演员演员,每人都有绝活。

  尤其是最后一个,跳舞跟杂技似的‘老太太’印象最深。

  像斗鸡这种儿童游戏似的抱起一条腿,突然,站着的那条腿猛地一弯坐到地上,又骤然起身,再砸地上再起身。

  除此之外,还有直挺挺的前扑到地上,又像弹簧一样的弹起来,然后跟一条蠕动的蚯蚓似的上下前行。

  后来陆霄才知道,他叫于小飞,以前是跳霹雳舞的。

  国内会这招的人其实不少,但弄上那种装扮,就带来极大的反差。

  说到底,还是扮猪吃虎的套路,但观众就吃这套。

  跟甄帅约的是最后两天他们去杭城,跟他对词。

  他的词不多,对于专业主持人来说,搜易瑞。

  在陆霄带着他俩排练的时候,5月15号,第八期的10进5播出。

  现在节目组知道了观众的喜好,再加上之前的20进10里,陆霄的《主角与配角》拿到第一,所以宣传片里,陆霄占据C位。

  而在播出后,知道了规则的观众,开始议论纷纷。

  “我怎么感觉,陆霄像是在狂风巨浪中前行?”

  “为什么?”

  “因为像是专门针对他一样,之前按照排名顺序选,结果现在又改了,只能选没演过的项目。”

  “好像有点道理,越想越有种阴谋的味道。”

  也有人不屑道:

  “那他们也只能是白费功夫,人家陆霄多项全能。推荐大家去搜一搜陆霄之前弹唱的《出卖》,音乐功底也不是盖的,而且那首歌还是他原创的。”

  因为上一期的小品,陆霄一骑绝尘的拿到第一,所以这一期他第一个出场。

  听到大鹏说“有请陆霄和信乐团”的时候,观众都在好奇,信乐团是什么?

  因为现在叫乐团的,都是大场面的交响乐。

  难道……陆霄搞了个大的?

  不过在字幕出现后,舞台上再次亮起来,看到只是四个人的单薄场面,观众们都哭笑不得。

  这就是乐团?

  缩微乐团吧。

  “新人乐队也敢叫乐团,真是无知者无畏!”

  有人不屑奚落。

  能关注乐队的,本身就是乐队或者摇滚爱好者。

  他们中也有人认出来了,好奇道:

  “咦,这不是之前那个乐队吗,叫超什么来着?”

  “我也记不清,好像还有个克,因为就记住主唱叫王克了。”

  “他们好像有点实力,不过没什么好歌,一直不温不火的。”

  “名字记不住,但知道是灿星的,陆霄正好也是灿星的,这就对了。”

  “什么实力不实力的,一个小乐队敢叫乐团,要在我面前表演,看我不啐他一脸,真把自己当玩意儿了!”

  不过,也只有这一小撮人才会在意到王克他们,其他大部分观众,谁会去看‘背景板’啊。

  大家的注意力,还是在陆霄身上!

  一般的演出,就算乐队不只是伴奏,而是自己演唱,但演出结束后,观众也只记住了主唱,后面的脸依然很陌生。

  这就是焦点和C位。

  不仅是对乐团的质疑,还有一些观众,对陆霄这场演出也持保留态度。

  虽然之前陆霄唱过那首《出卖》,但扩散程度远不如《主角与配角》这个小品。

  前者只是上了几个小时的热搜,然后慢慢发酵,知道的人大部分都是网上的年轻人。

  而后者,则是从电视火到网上,再火回电视,就像当年的《不差钱》,春晚之后,小沈阳火遍全国。

  电视受众,跟网络受众只有一部分重合。

  所以很多观众还是对陆霄唱歌将信将疑。

  “这一次,陆霄还能拿第一吗?”

  “估计够呛。”

  低沉的前奏,让电视机前的观众都安静的聆听。

  再然后,他们听到了陆霄的声音清澈,又略带伤感的吟唱:

  “我曾怀疑我,走在沙漠中;

  从不结果——无论种什么梦~~”

  电视听歌跟现场听各有利弊,现场感染力更强,而电视听,则有字幕显示歌词。

  不是所有的歌词都能听懂字,比如周董。

  当然,也有的歌,即使给你字幕也不一定认识,比如《生僻字》。

  电视里舞台的灯光渐暗,只有陆霄和乐队那里才有一束追光,黑色,让人的心安静。

  听着,看着,咀嚼着。

  悦耳的旋律,从前面的平静吟唱,到蓄积力量,再到副歌部分,像攀爬似的一峰又上一峰。

  观众惊讶的发现,陆霄竟然能飙高音。

  卧槽牛哔啊!

  唱的好唱得好!

  就像陆霄前世,观众看你唱功是不是好,就看你能不能唱《青藏高原》!

  后来又有阿宝的《山丹丹花开红艳艳》,以及维塔斯的《歌剧2》。

  说到底,就是飙高音。

  唱功不扎实的,如果仔细辨认,能听出来声音发飘。

  冯提莫和张韶函合唱的《淋雨一直走》,后者明显音质更沉、更稳,就像凝聚成一条线,自然更有穿透力。

  此时的陆霄就是如此,原主的音域也就能把这首歌驾驭的程度,再唱《死了都要爱》或者《离歌》,就会飘了。

  外行看高音,内行看技巧,无论怎么看,陆霄这首歌都演唱得很到位。

  而歌词和传递的情感,也能打动人,尤其是正处在逆境的观众。

  “冷漠的人,

  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

  让我不低头,更精彩的活!”

  即使隔着屏幕,那激荡的声音,也让他们心潮澎湃。

  在电视里响起热烈掌声的时候,独自观看的观众抿嘴点头,跟朋友家人一起看的,则都纷纷夸赞:“唱的真不错”。

  在知道这首歌又是陆霄的原创后,更加佩服了。

  反正他们不是评委,才不管原创是不是加分。

  陆霄牛哔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