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医手遮天 > 正文_第七十四章 论文充数

  林怡抬手让家属们安静下来,把郑彬往前推了推,“各位家属,是郑彬医生救了各位的孩子,郑医生的医术非常厉害,几乎可以说手到病除,妙手回春,大家要感谢的话,就感谢郑医生吧!”

  郑彬顿时被激动的家属们包围,各种感谢的声音此起彼伏,这时候一个人走到了林怡的身边,问道:“林怡,他就是你说的那个人?”

  林怡看到说话的是她在国外留学的朋友,就是那本权威医疗期刊的编辑,点头道:“没错,趁这个机会给他做个采访吧!换个时间他恐怕不会答应,郑医生有点不合群。”

  林怡对郑彬无以回报,就想给郑彬赚个大名声,今天的事,再加上世界权威的医疗期刊的专访,足以让郑彬彻底成名,比肩那些成名数十年的名医。

  郑彬没法脱身了,除非把家属们推搡开,否则只能乖乖接受家属们的感谢,所以当那个编辑及时抛出采访问题后,郑彬只能简单的说一说。

  结果编辑因为有林怡提供的材料,问的非常有技巧和专业,郑彬不得不专心应对,不能敷衍了事。

  “郑医生,听说您是一位中医,而且是学中药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您怎么能治疗细胞病和脑癌呢?您认为在治疗这两个病症上,中医是否优于西医?”

  “郑医生,您对西医有什么样的认识和看法?学习中医专业,是出于什么考虑?”

  “郑医生,刚才的病症也是您通过中医的手法诊断出来的,有什么关键的诀窍吗?中医的诊疗手段,比西医的各种设备还先进吗?”

  “……”

  郑彬面对一个个问题,突然想起了脑海中的毕业论文,貌似可以拿出来顶缸充数。

  “不能说中医不行了,不灵了,现在有一部分问题出现在中药上,所以我选择学习了中药学的专业,中药材讲究原产地,也就是常说的道地,这是几千年来中医摸索出的经验,规律,某些药材离开原产地,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无效。”

  “比如说野生的重楼,也叫七叶一枝花,道地的已经濒临绝迹,即便想办法让其产量增加,也是种萝卜的方式,怎么能期待疗效如同野生的一样有效?”

  “学中医的有句谚语,三月茵陈四月蒿,五月砍来当柴烧,这是药王孙思邈在一千多年前总结出来的经验,更是说过不按照时令采摘的药材,和朽木等同。”

  “中医用药,如同兵家用兵,良医好比良将,辩证施治,对症下药,才能获得最好的疗效。”

  “至于说到西医,偏重于对化学成分的研究,而中药则讲究阴阳理论,中医是长期临床实践积累的经验,西医是纯粹的化合物,或许尝试两者结合,是未来的趋势。”

  “以现在的研究水平,中医西医谁更科学,还无法做出判断,也不存在谁压倒谁,把谁干趴下的问题,而是要让这两个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体系并存,不要让其中一个首先消失,这才是人类的福祉。”

  “……”

  郑彬把毕业论文的内容摘了出来应付采访,编辑答对完了,患者家属的问题却更犀利些。

  “郑医生,前段时间老中医挑战B超您知道吗?您觉得您能战胜B超吗?”

  郑彬笑了笑,“如果医术到家的话,当然可以了,这需要丰富的经验,望闻问切可是辩证施治的主要手段,既然存在就有其合理性。”

  “郑医坐诊吗?在哪家医院?我想要找郑医生看病,可以吗?”

  “郑医生,我也想看病,我有老肠炎,已经十多年了也不见好转,各个医院都看遍了也没太大的疗效,您给我看看吧!”

  事情发展到现在,变成了求医问药,林怡眼看再无郑彬继续露脸的可能,忙道:“郑医生之前是东荣医院的大股东,就是郑医生‘大义灭亲’揭露了东荣医院的弊端,大家如果想要看病的话,可以去东荣医院。”

  林怡现在是东荣医院的院长,当然想要扭转东荣医院在公众眼中的不良印象,郑彬这次的事,是个难得的契机,她想要抓住了。

  老吴和老王等人已经从隔离区出来,没有打扰郑彬接受采访,听着郑彬的讲述,老吴点头道:“倒是和老施的想法不谋而合,老施肯定会喜欢这个年轻人。”

  “他对中西医的见解,没有偏颇,屁股坐的很正,你跟老施说说,收徒就免了,没准老施还得和这个年轻人学学呢!”

  “年轻人气势太盛啊!”赵章对郑彬仍然看不对眼,“上次切脉诊断怀孕的比赛,不就闹个灰头土脸嘛!他难道还敢挑战?”

  赵章嘴上这么说,心中却在思量,是不是促成一次这样的比赛,让郑彬名声扫地,如果把郑彬推到和西医的对立面就更好了。

  郑彬此刻已经口干舌燥,这是夺舍以来说话最多的一次,不满的瞥了林怡一眼,趁着人群被后面出现的赵章等人吸引,从人群中溜了出去。

  林怡还有件事想跟郑彬说呢!却架不住家属们涌上来再次询问孩子们的病情,只能作罢。

  好在她已经从霍香那里知道了郑彬的手机号码,明天再借感谢的名义见郑彬一面再说吧!

  郑彬脱身出来,看到张久成和白海涛,示意二人先离开医院,上车后张久成询问结果,郑彬苦笑说了一声亏大了。

  “老弟,你妹妹上学的事情我安排好了,只能说是蹭课,毕业证肯定拿不到,我想也没有必要用那个东西。”

  郑彬道了声谢,“让大哥费心了,只要能让她在大学读书就行,我看她很喜欢读书,至于毕业证,的确没有必要。”

  “那个白海涛功利心挺重的,老弟欠他人情吗?”

  “大哥看着办就好,欠人情也是欠李鸿明的,还有梅城的一把手,他们要是来南都,麻烦大哥接待一下。”

  张久成心中有数后,询问郑彬去哪里,把郑彬送到了霍香住的地方,架不住白海涛的黏缠,看郑彬的面子,答应晚上和白海涛喝几杯,把白海涛高兴的嘴巴都咧到了耳根处。

  郑彬急匆匆的来霍香这里,告诉郑杉杉上学的消息是次要的,主要是要拿血。

  本来想的挺好的修炼计划,现在不得不做出调整,心中想着是不是询问一下地下黑市的开市时间,看看有没有他用得上的材料。

  一开门,霍香看见是郑彬,就朝郑彬做出了一个竖立大拇指的动作,低声道:“杉杉好厉害。”

  霍香认为郑杉杉为人冷淡,不好相处,结果发现判断失误。

  郑杉杉不爱说话是真的,但并不难相处,而且霍香很快发现了郑杉杉的一个优点,那就是做的一手好菜,也难怪,毕竟家里是开小饭馆的,耳濡目染当然会几个拿手菜了。

  吕晓萍也在,附和道:“杉杉来的太好了,以后我的肚子可就不必再被外卖虐待了。”

  说着夸张的抚摸着肚皮,似乎在安慰一般。

  郑彬听着霍香和吕晓萍的话,鼻子已经嗅到了饭菜的香气,然后看到郑杉杉从厨房端出了几样菜,堪称色香味俱全。

  郑杉杉没说什么,但意思很明显,可以开饭了,霍香和吕晓萍兴冲冲的去拿碗筷和电饭煲,哈喇子眼看就要流出来了。

  “谢谢杉杉。”

  “杉杉的手艺太棒了。”

  霍香和吕晓萍谢过郑杉杉后,全然不顾淑女该有的形象,筷子下的飞快,腮帮子鼓涌着,郑杉杉的厨艺显然把她们征服了。

  吃的最矜持的是郑彬和郑杉杉,郑彬不饿,想跟郑杉杉说说上学的事情。

  “你上大学的事情安排好了,除了拿不到毕业证,一切和别的大学生没有出入。”

  “……”郑杉杉默然不语,只有小嘴发出咀嚼食物的声音,很细碎。

  “你想住在这里或者是大学的宿舍都行,明天我带你去买一些生活用品。”郑彬本想把这个活交给霍香和吕晓萍,但是眼看郑杉杉一言不发,还是他出马吧!免得出现什么状况。

  霍香和吕晓萍替郑杉杉做出了选择,吕晓萍哀求道:“当然是让杉杉住这里了,宿舍有什么好,乱糟糟的。”

  霍香见吕晓萍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饭菜,这话说的太没有诚意了,是要把郑杉杉当保姆使唤吗?

  “让杉杉双休的时候回来住就行,听说大学的宿舍在大学生活不可替代,怎么也要让杉杉体会一下,如果实在住不惯,再搬回来。”

  霍香说的很好,其实心里认定了郑杉杉适应不了大学寝室的生活。

  郑杉杉还是一言不发,郑彬很不喜欢郑杉杉这样的性格,但是想到郑杉杉之所以变的如此,跟她自身的遭遇有很大关系,以后也许会慢慢好转吧!

  郑彬简单的吃了几口,把冷藏柜里的两大塑料袋血拿出来,叮嘱霍香照看一下郑杉杉后,离开了出租房。

  吃完饭,刷锅洗碗的活被郑杉杉包揽了,似乎是习惯成了自然,然后霍香发现郑杉杉开始洗衣服,是郑彬留在这里的,好像是不要的衣服,里面还有内衣裤。

  霍香嘴巴张了张,终究没有说什么,然后就被吕晓萍拉到了卧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