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明朝败家子 >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章:首富的日常

  弘治皇帝感慨。

  西山书院,总能给自己带来新的东西,而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东西,对于弘治皇帝而言,实在太重要了。

  看着这清晰的报表,他竟开始深深陷入,无法自拔。

  脑海里,满是各种各样的数据。

  “此人叫金三言,这个名字,要记住了。”弘治皇帝轻描淡写的看了一眼。

  一旁的萧敬忙点头。

  “还有。”弘治皇帝道:“让女医院送一些治伤的药去太子那里吧。”

  “奴婢遵旨。”

  弘治皇帝将提笔的朱笔搁下,不禁感慨,真是令人操心啊。

  …………

  这天一大清早,王不仕家来了不速之客。

  这个叫邓健的人,王不仕很讨厌他。

  可是没办法,自己答应了给齐国公送一份礼的。

  这份礼,由齐国公决定怎么送。

  或许许多人对于方继藩的理解,还只是这个家伙好凶残之类的肤浅层面,可越是对经济活动的观察,王不仕对于方继藩,却深切的感受到了恐怖。

  这家伙生生的培养出了一个庞然巨兽,这个巨兽看似无害,可它若是想要杀人诛心,却是无形的。

  自己手头上,虽已有上千万两纹银的财富,可谓是富可敌国,可是王不仕深信,只要那齐国公捏捏手指头,立即就可让自己的财富化为无语,可谓是杀人于无形。

  正因为如此,王不仕才有一个念头,得罪谁,都不能得罪方继藩,得罪了天子,最多是打屁股,可得罪了方继藩,则是要一无所有的。

  就这样,邓健成了王家的管事,也罢,由他吧。

  王不仕照旧去当值,似乎……风平浪静,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回到府里,邓健对他点头哈腰,口里叫着老爷,一脸敬重,其实……这家伙倒是嘴甜,挺舒服的。

  只是……晚饭的时候,家里的仆从,端来的不再是他平时最爱吃的猪头肉抄葱蒜头,还有他最爱吃的山东葱花饼,而是……

  一个个丫头,鱼贯而入,端着大大小小的碟碗,九九八十一个大小菜肴,直接端到了他的面前。

  卧槽………

  看着一个个令人眼花缭乱的菜式,王不仕的眼睛直了。

  此时,邓健在旁一脸恭敬的道:“听说老爷爱吃猪头上的肉,小人便命人张罗,听人说,这猪头肉,最好的部位,就是猪头那天灵盖上的一片皮儿,因而让人精挑细选了十头乳猪,取其最鲜嫩之肉,让人慢火烹饪了一个时辰,再将里头的肉渣子丢了,将这熬成的汁液为底,再取上等猪头肉,烹之,老爷请尝尝看,这叫富贵荣华!”

  王不仕眼前一黑。

  这到底杀了多少头猪啊。

  再看其他的数十盘菜肴,哪一个都是前所未见。

  王不仕感觉脸额有点僵,颤抖着道:“这……这……”

  邓健笑吟吟的看着王不仕,脸上的微笑非常可亲:“怎么,老爷不喜欢吃不喜欢吃这些没关系,来人,将这一桌菜倒了喂狗。”

  “不。”王不仕打了个颤,他没再多问了,直接举起筷子吃起来,边道:“爱吃,都爱吃。”

  既然决心给方继藩送一份礼,而这礼,就是邓健,那么还有啥说的,甩开腮帮子,吃吧。

  这一吃,吃的王不仕要吐了,舍不得啊,可依旧还坚持着,唯恐自己吃的少了,糟践了这么多美味佳肴。

  最后实在吃不动了,他朝邓健到:“能否送去后院里吃,女眷还没进食吧。”

  “她们已经进了,老爷,这一桌是老爷独自的晚宴,若是老爷想和亲眷们一齐进食,下次提前知会一声,这点菜,只怕不够老爷与亲眷们吃的。”

  王不仕顿时不吭声了。

  肚子撑着实在太厉害。

  邓健这时端来了茶水,开口想要解释:“老爷,这茶水乃是……”

  “多少银子,你说。”王不仕不想听是什么茶,报个价格,更直观。

  “很便宜,才三十两银子……”

  王不仕松了口气。

  “三十两银子一两……”

  一两……

  王不仕本不想喝茶水,实是肚子撑得厉害,却还是坚持端起了茶盏,一口喝尽,才呼出了一口气。

  这时候,他心里难免有无数的疑问,于是他看向邓健,扯出了点笑容道:“邓健哪,你当初在方家的时候,也是这般伺候你家少爷的?”

  邓健拨浪鼓似的摇头,很老实的道:“一般都是少爷要花银子,小的赶紧劝住他,抱着他的大腿,任他生气,将气撒在小人身上,等少爷他打了小人一顿,出完了气,事情也就过去,这银子也就算是省下来了。”

  王不仕一口老血要喷出来,瞪大了眼睛道:“那何以在方家,你劝你家少爷少花银子,到了这里,你却这般……”

  邓健像看动物园的大猩猩一样的看王不仕,道:“那是我亲少爷呀,可不能让他将家败了,家若是败了,我对不起我亲老爷,还有方家的历代太公,更不必说对不起我爹和爷了,以后到了九泉之下,见了我爹,我爹问我有没有伺候好少爷,知道我若是让少爷吃了亏,上了当,非抽死我不可。”

  邓健说的很认真很真诚。

  王不仕忍不住开始干呕,也不知是想喷出一口老血,还是想将方才的饭菜吐出来。

  这……敢情自己是后娘养的。

  这狗东西。

  这时,邓健笑嘻嘻的看着王不仕,道:“老爷……晚上可有什么安排。”

  “没有。”王不仕一挥手,可别又整出什么新鲜花样来。

  没好气地道:“困了,要去睡觉。”

  …………

  次日一早,王不仕起床。

  今日要去待诏房当值,须比寻常人更早去翰林院点卯,而后入宫待诏。

  他一起来,一咳嗽,立即有一群女婢进来,掌灯的掌灯,还有拿了痰盂的,有取了新衣的,不一而足。

  王不仕无言以对,也罢,只能如此了。

  于是任他们摆布,穿戴一新,洗漱的时候,用的竟是参茶,他也已经懒得去问价格了,指望着去账房里看账目的时候,可别吓死自己就成。

  待一切预备完毕,车马早在中门前等了。

  只是这一次,不再是五辆车,而是二十辆车,上百个护卫,个个都是虎背熊腰,龙精虎猛。

  一见到王不仕出来,众人齐声道:“老爷。”

  这威势……吓得王不仕两腿一哆嗦,差点要尿了。

  王不仕也算是服气了,正要匆匆上车,这时,却听身后道:“老爷,老爷……”

  却是邓健气喘吁吁的来。

  王不仕一看邓健,就感觉头疼的厉害。

  邓健气冲冲的道:“老爷走得急,落了东西。”

  说着,带着一个箱子,先从箱子里取出一个眼镜来,这眼镜,有些不同。

  不过一看眼镜,王不仕不禁道:“老爷我眼睛好的很,不需眼镜。”

  “这叫富贵镜子。”邓健认真的道:“是请匠人专门定制的,你看,镜片是染成了墨的,又叫墨镜,镜框乃是专人用金丝打造,老爷你戴上,就有派头了,这墨镜可贵着呢,一百五十两银子一副,老爷若是不慎掉了,不打紧……家里还备了两副,老爷,这墨镜定要戴在身上,不戴,就说明老爷不喜欢,明儿就将老爷的墨镜统统都砸了,免得让老爷看着生气。”

  一副一百五十两

  老夫这么像冤大头?

  那近视眼镜,也才一二两银子,你这一染黑,就敢百倍的价格?

  可一听若是不戴,便要全砸了,王不仕毕竟是过过清苦日子的人,对他而言,这世上所有的银子开销,都得有理有据,哪怕是拿银子去做慈善,那也自是有失才有得,可似这般将银子丢进水里的事,他却是做不得的。

  于是忙将墨镜戴着,顿时觉得眼里的事物开始昏暗暗的,倒也能看清事物,就是……

  这时,邓健又取出一个大金链子:“这东西,重三斤,乃是纯金打制,这金链子,每一根串珠儿,里头都是瑞源祥金银店里请了能工巧匠,打磨而成,老爷细看,上头还刻着‘长寿’、‘早生贵子’呢。

  王不仕摘下墨镜,仔细看,卧槽,还真有。

  邓健将大金链子戴在王不仕的脖子上,一脸满意。只是……

  好沉……王不仕脸憋得通红道:“这东西,对老夫……咳咳……”

  “老爷是京里首屈一指的富人,不戴着一点东西,说的过去吗?本来小人是打算打制五斤的,就怕老爷吃不消,说实在的,就算是三十斤的金链子,只要老爷脖子撑得住,还不是玩儿一样?老爷,这链子可得带好了,还有……”

  他接着,又取出一个个玉佩和文玩出来,统统往王不仕的身上点缀。

  翡翠的胸扣,金灿灿的链子,黑漆漆的墨镜。

  统统戴上之后,王不仕走起路来,只觉得浑身哐当当的响,还有……

  很费力!

  他不禁一脸怒容,可是这怒容,被硕大的墨镜挡不住了,没人能看清他的表情,这一刻,他浑身焕然一新,竟有了几分我是你二大爷的豪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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